所在地:四川省 主管部门:四川省

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接收调剂生的原则

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:

1、艺术学理论、音乐与舞蹈学、美术学、美术各专业生源充足,不接受调剂生;

2、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达到国家线的音乐与舞蹈学、音乐领域、公共管理等研究方向的考生,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。

3、以调剂系统所列专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