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在地:北京市 主管部门:水利部

关于接收免推生有关问题的通知

今年我院计划招收统考生22人,另外,接收免推生3-5人。

    凡具有免推生资格、愿意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读本科生,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:

    ①免推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资格证明,必须注明专业排名、学校推荐意见(盖章);
    ②前三年的成绩单(盖章);
    ③个人简历。

    请将上述材料于10月10前以特快专递邮寄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(以邮戳为准)。

    我院将根据个人申请材料,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名单,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统一复试,同时将复试结果于10月20日前通知本人,复试通过后的申请者方可报名。

    邮  编:100044 
    通讯地址: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